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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工程公司下属企业鞍钢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络竞价招租房屋的市场公告(二)
2020-02-10 09:47:34 电子商务中心


鞍钢工程公司下属单元企业鞍钢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房屋拟于2020年2月20日在鞍钢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eb.ansteel.cn/)上德邻循环专区开展房屋网络公开竞价招租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资源:

项目一:

该房屋坐落于鞍山市立山区光明街3-2仓库,房屋面积约为30.29平方米,整体出租,起拍价为3000元/年(含稅、税率为5%)。

项目二:

该房屋坐落于鞍山市立山区光明街5号西,房屋面积约为10平方米,整体出租,起拍价为2400元/年(含稅、税率为5%)。

本次公告资源按照项目一和项目二分别整体出租,全部采用延时竞价销售。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公告日-2月19日下午16:30时报名截止;公告日-2月19日11:00(节假日除外)鞍钢资产经营中心组织报名单位自愿到现场查看实物情况,并办理相关签字和拍照等事宜。

竞价时间:2020年2月20日13:30-14:30

三、竞价说明:

1、参与竞价客户条件:本次竞价面向鞍钢电商平台注册的客户,新客户可通过电商平台自行注册,不明事项请联系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9855-888。

资质要求:

①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②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无被起诉或被执行未完毕的案件。

2、承租条件

①按照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租赁合同期限为一年,承租人按年上纳租金。租期结束后,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

②项目一出租的房屋仅限于仓库使用,项目二出租的房屋仅限于经营范畴使用。

③租期内,承租人除缴纳房屋租金外,还须承担租期内与房屋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屋使用期间发生的维修费、物业管理费、采暖费、水电费、卫生费等费用。

④租期内,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项目的有关行政审批手续;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独自承担经营期间包括消防责任在内的一切法律责任。

⑤租期内,不得在出租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品等违反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等生产经营活动。

⑥租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⑦租期内,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让、转租、转借给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⑧如若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租赁交易费,此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⑨租期内,如遇政府拆迁等不可抗拒事情发生,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未尽事宜,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合同约定。

⑩租期结束后,如果租赁双方不能就房屋的进一步使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承租人需在合同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自行搬离,恢复原有房屋使用状态。承租人增添的房屋设施不可移动部分的产权自动转移给出租人。

3、保证金:为保证竞价秩序,参与竞价客户需在竞价前向电商平台缴纳竞价保证金1万元(交款日期:至2月19日下午16:30时止),否则不允许参加竞价。

保证金账户:德邻陆港(鞍山)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鞍钢支行 

账号:    0704024009248058008  

竞价未成功客户可根据客户的退款函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退款;竞价成功客户凭其与鞍钢集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和退款函向电商平台办理全额保证金退款手续,鞍钢电商不收取费用。

4、竞价价格为含税价格。

5、本批次资源为有底价连续竞价,竞价者在底价基础上进行增价竞价(提醒:在电子商务平台竞价时输入价格为竞价增价,不包含底价),竞价增价最小梯度为100元((含税)0或100的整数倍),竞价规定时间内最高价格客户中标。此次竞价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时间从常规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最后一次报价开始,单次延时时间为3分钟,以此循环类推,以最后截止时间的最高价结束竞价。

6、合同履约:竞价成功客户请务必于5日内与鞍钢集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7、违约责任:发现恶意竞拍或者竞价成功后未及时签订合同并履行的情况,在核实具体情况后将根据电商平台规定将用户列入黑名单,并没收保证金。

8、联系人及电话:

电商平台联系人:刘熹   电话:0412-6726921   13304222823

                          周诗杨  电话:13019608962

资产经营中心联系人:张彦安    电话:13304206627

房地产开发集团联系人:赵小川  电话:13104129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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