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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储运经营中心水浮油网络竞价销售市场公告(12.11)
2020-12-09 13:32:1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储运经营中心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储运经营中心定于2020年12月11日在鞍钢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eb.ansteel.cn/)上德邻循环专区进行水浮油网络竞价销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资源:

序号

品名

预估数量

(吨)

起拍价单价

(含税13%)

(元/吨)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1

冷轧厂水浮油

60

67.8

HW08

900-210-08



注:本次销售的水浮油数量为预估量,仅供参考,结算时以实际销售数量即鞍钢股份质检计量中心出具的《汽车衡计量单》的计量结果为准,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

质量情况:本次销售的水浮油品质及含油量以现场实物为准。各竞价单位可在竞价截止日期前进行现场实物检测,所需费用由竞价单位自理。因水浮油在销售期间陆续产生,物权单位不做质量保证,不保证其完整性,不处理质量异议。

本次公告的资源,全部采用延时竞价。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公告日-12月11日上午9:00时报名截止;公告日-12月10日11:00(工作日8:00-15:00,节假日除外)鞍钢资产经营中心、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储运经营中心依据自愿报名情况组织看样。

竞价时间:2020年12月11日10:10-11:10

三、竞价说明:

1、参与竞价客户条件:本次竞价面向鞍钢电商平台注册的客户,新客户可通过电商平台自行注册,不明事项请联系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9855-888

2、竞买人资质要求:

①本次销售的危险废物属于计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再生资源,竞价单位必须具备销售周期内有效的满足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要求的辽宁省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相关附页。

②竞价单位必须具备销售周期内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提供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属单位与竞价单位不同,则需提供两者之间签订的运输协议。

③当确定竞价结果后,成交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物权单位订立书面合同。成交单位如无故未签订合同的,将视其为恶意扰乱招标秩序,取消其一年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再生资源销售的竞价资格。

④成交单位以成交总金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计算金额不足5万元的,需按5万元交纳。成交单位在交齐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本次合同的货款后,方可签订正式购销合同。如成交单位未履行合同相关要求,将被视为单方面放弃合同,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作为向客户收取的违约金,并取消其一年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再生资源销售的竞价资格。

⑤成交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单位承担。同时,成交单位提货时,需自行配备满足现场提货要求的装卸人员及各种机具。

⑥物权单位负责与成交单位签订保产协议、安全协议和环保协议;成交单位在鞍钢厂区内装卸车、提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鞍钢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及协议所发生的事故一律由成交单位负责,鞍钢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单位要严格执行鞍钢保卫部物资持出的有关规定。

⑦成交单位在现场提货时,要有专人负责保产各项工作,必须按照中心和物权单位的安排及时提货(如无特殊情况,节假日及双休日不提货)。若无故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将视其情节轻重,考核其履约保证金5000元/次。若其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考核,则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一年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再生资源销售的投标资格。

⑧以鞍钢股份质检计量中心出具的《汽车衡计量单》的计量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中标单位应当在合同履行完成后,持《工矿产品买卖合同》《再生资源结算单》及计量票按实际数量进行签证结算。

3、保证金:为保证竞价秩序,参与竞价客户需向电商平台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2万元(交款日期:至2020年12月11日上午9:00时止),否则不允许参加竞价。

保证金账户:德邻智联(鞍山)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账号: 30206886000020

备注:填写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竞价未成功客户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退款;竞价成功客户按照成交总金额的0.8%服务费率缴纳交易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用从竞价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不足,客户需补交服务费差额。

4、销售价格为现款含税价格(含13%增值税),不收取承兑汇票

5、本批次资源为有底价连续竞价,竞买人在底价基础上进行增价竞价(提醒:在电子商务平台竞价时输入价格为竞价增价,不包含底价,竞价梯度视货值另行确定),竞价规定时间内最高价格客户中标。此次竞价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时间从常规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最后一次报价开始,单次延时时间为3分钟,以此循环类推,以最后截止时间的最高价结束竞价。

7、合同履约:竞价成功客户请务必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储运经营中心签订合同。

8、违约责任:发现恶意竞价或者竞价成功后未及时签订合同并履行的情况,在核实具体情况后将根据电商平台规定将用户列入黑名单,并没收保证金。

9、联系人及电话:

电商平台联系人:刘熹   电话:0412-6726921   13304222823

                            周诗杨 电话:13019608962

资产经营中心:张鹏  电话:13130085789  

资源储运中心:马瑞  电话:1380422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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