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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出售依法清欠债权市场公告
2019-05-24 10:28:44 电子商务中心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拟于2019年6月10日在鞍钢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eb.ansteel.cn/)上德邻循环专区进行依法清欠债权网上竞价销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资源:

项目

债务人名称

债权标的额(元)

出售底价(元)

1

湖南省湘潭物资贸易中心

132,213.26

13,221

2

将乐县物资贸易中心

6,013,017.80

601,301

3

湖北煤矿机械厂

201,175.85

20,117

4

东海船舶修造厂

483,122.26

48,312

5

湖南省煤矿机械厂

136,130.29

13,613

6

株洲起重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75,034.31

17,503

7

河北省长城物资公司

165,084.54

16,508

8

黑龙江省建设物资公司

353,187.38

35,318

9

连云港市金属材料总公司

458,394.95

45,839

10

招远市金属材料总公司

2,642,315.30

264,231

注:具体详见电商平台附件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

本次出售的债权是鞍山钢铁依法清欠胜诉形成的,债权的起拍价格为单项债权标的额10%(含税价)。

本次公告的资源,全部采用延时竞价销售。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公告日-6月6日下午16:30时报名截止。

竞价时间:2019年6月10日10:00-11:00

三、竞价说明:

1、参与竞价客户条件:本次竞价销售面向鞍钢电商平台注册的客户,新客户可通过电商平台自行注册,不明事项请联系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9855-888

2、相关要求:

①本次出售债权按项出售,竞买人可购买一项或多项,债权人承诺具有出售本次债权的合法资格;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购买;

③竞买人需自行对债务人现状及未来是否具备偿债能力进行核实确认,债权人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所出售债权情况的认可,自愿承担债权未来可能无法实现的风险;

④竞买人须仔细阅读附件所列文件,参与竞拍即视为对该文件内容的认可。

3、保证金:为保证竞拍秩序,参与竞拍客户需在竞拍前向电商平台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额度为参加项数底价总额的10%(四舍五入到万元),否则不允许参加竞价。

保证金账户:德邻陆港(鞍山)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鞍钢支行 

账号:    0704024009248058008  

竞价未成功的客户可根据客户的退款函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退款。竞价成功的客户凭与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和退款函向电商平台办理全额竞价保证金退款手续,鞍钢电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4、销售价格为含税价格。

5、本次债权采取有底价连续竞价,竞拍者在底价基础上进行增价竞拍(提醒:在电子商务平台竞价时输入价格为竞拍增价,不包含底价),竞拍增价最小梯度为500元(0或500的整数倍),竞价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价格客户中标。此次竞价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时间从常规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最后一次报价开始,单次延时时间为3分钟,以此循环类推,以最后截止时间的最高价结束竞价。

6、合同履约:竞价成功客户请务必于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付至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账户。款项到账后,债权人与购买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提供《债权转让通知书》(样本详见电商平台附件)、加盖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章的法院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除上述文书外,债权人不提供其它任何法律文书及资料。债权购买人主张债权时所需材料须自行查找和收集。

7、违约责任:发现恶意竞拍或者竞价成功后未及时交款、签订协议的情况,在核实具体情况后将根据电商平台规定将用户列入黑名单,并没收保证金。

8、联系人及电话:

鞍钢电商中心联系人:      刘  熹 电话:04126726921

鞍钢资产经营中心联系人:  张  鹏 电话:04126734627

鞍山钢铁法律事务部联系人:王玉瑞 电话:0412672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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