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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销售铁矿石、煤炭、焦炭及公开寻源港口现货冶金焦炭的公告
2018-06-14 16:34:34 鞍钢电商中心

公告1:

关于2018年度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销售

烧结矿、球团矿及进口铁矿石的市场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原燃料采购中心拟对2018年度烧结矿、球团矿及进口铁矿石进行公开销售,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报名。   

    1.项目名称:烧结矿、球团矿及进口铁矿石

 2.项目内容及要求

2.1公开销售的品种包括:烧结矿、球团矿及进口铁矿石

2.2周期:依据销售方实际情况进行销售

3.报名单位资质及证明

3.1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2报名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报名单位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应齐全且真实、有效,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需用A4纸复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复印件由受理单位留存。具体资质证明文件要求如下: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4.报名规定

本公告为2018年度的统一公告,报名单位持报名单位资质证明文件,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3:00~17:00,到原燃料采购中心203室报名。

5.联系方式

销售方: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原燃料采购中心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中华北路25号

报名联系人:安连旗

电  话:0412-6736285

业务联系人:张刚

电  话:0412-6736148



公告2:

关于2018年度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销售煤炭、焦炭的市场公告

鞍钢股份原燃料采购中心拟对煤炭、焦炭等进行公开销售,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报名。

1.项目名称:煤炭、焦炭

2.项目内容及要求

2.1公开销售的品种包括:进口炼焦煤、进口动力煤、进口喷吹煤、国内焦煤、焦炭等

2.2周期:依据销售方实际情况进行销售

3.报名单位资质及证明

3.1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2报名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报名单位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应齐全且真实、有效,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需用A4纸复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复印件由受理单位留存。具体资质证明文件要求如下: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4.报名规定

本公告为2018年度的统一公告,报名单位持报名单位资质证明文件,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3:00~17:00,到原燃料采购中心203室报名。

5.联系方式

销售方: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原燃料采购中心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中华北路25号

报名联系人:王瑞筠

电  话:0412-6736122

业务联系人:张磊

电  话:0412-6736125


公告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原燃料采购中心2018年

生产用港口现货冶金焦炭公开寻源市场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原燃料采购中心拟对2018年生产用港口现货冶金焦炭进行公开寻源,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报名。

1.项目名称:港口现货冶金焦炭

2.质量要求

品  名

水分

%

灰分

%

挥发分

%

硫分

%

M40

%

M10

%

反应性

%

反应后

强度,%

粒级,mm

焦末含量(≤25mm),%

港口现货冶金焦炭

≤7

≤12.5

≤1.8

≤0.7

≥85

≤7

≤26

≥62

40-80

≤8


注:顶装焦、报名单位需具备港口发货能力、焦炭中严禁混有杂物,到港为大连港、盘锦港、鲅鱼圈港等。

3.采购周期

依据采购方生产实际情况不定期按需采购。

4.报名单位资质

4.1资质要求

4.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授权的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4.1.2企业类型为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生产企业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年生产能力要求90万吨及以上;流通企业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4.1.3要求具有近两年钢铁企业焦炭供货业绩及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4.1.4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体系认证的优先考虑。

4.1.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4.2报名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资质证明材料应齐全且真实、有效,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需用A4纸复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资质证明文件要求如下:

4.2.1报名单位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单位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2.2提供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4.2.3提供钢铁企业近两年供货业绩凭证(报名时间三个月之前的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4.2.4提供企业简介,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人员状况、生产工艺及装备、生产能力及规模、与所提供产品相对应的检查、检验设备及设施、资信等级等。

5.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报名供应商资质材料评审合格后,还需在鞍钢电商平台(http://eb.ansteel.cn)注册并上传资料,经审批合格后方可参与。

6.报名规定

6.1本公告为2018年度港口现货冶金焦炭多次采购的统一公告,报名单位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明文件,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3:00~17:00,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原燃料采购中心203室报名。

6.2定期组织审核,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原燃料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邮  编:114033

报名联系人:王瑞筠

电  话:0412-6736122

业务联系人:张磊

电  话:0412-673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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