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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合同
到鞍钢国贸(对炉计量厂南,电话:6725189)与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办理危化品证
携带合同第一联原件、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及运输许可证(上述两证均要原件),行车执照、罐检报告、道路运输
许可证、押运员证、准驾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两份)至鞍钢南门右手边保卫部一楼,找李科长办理危化品证。
联系电话:6721877。
注:中午11点至下午1点之间不予以办理。
3、车辆入厂手续齐全以后进入厂区提货
①首先去准备提货的作业区附近的磅房过磅。(过磅时要上交一份合同复印件,行车执照复印件以及危险品证复印件。
过磅之前请自行核对行车执照上面的车辆重量信息,误差要求200kg之内,超出误差范围不准提货)。
②去一炼钢磅房或矿渣磅房取卡片[需要携带合同原件并上交一份复印件、行车执照(原件以及上交一份复印件)、
危化品证复印件一份]。
联系电话(一炼钢磅房):0412-6721507。
联系电话(矿渣磅房):0412-6751305。
③取到卡片后到相应作业区提货,联系作业区岗位人员进行装车提货,需要岗位人员以及作业区生产主任签字。
④装完车后去过磅磅房进行第二次过磅(此处磅房工作人员会将信息填到卡片上),请仔细核对持出证与磅单信息,
单位名称、产品名称、车辆车号、时间、重量、合同号等,确认无误后按照入厂门返回出厂,提货完毕。
注:有水罐的运输车辆请在进入厂区之前将水罐拆卸。过磅的时候不允许有水罐,否则不予以提货。
4、办理车辆入厂手续
携带运输单位及买方单位介绍信(各2份)至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304开办入厂证的介绍信,然后携带合同原件以及事业部
开出的介绍信至办证中心办理责任担保以及车辆入厂手续。
注:①办证中心位于和平桥斜对过,下午三点半以后不予以办理。
②运输车辆必须配有押运员。
③责任担保书办理以后,请携带担保书到贸后楼114房间盖章,并找主管领导签字。